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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突厥选择造反,选择打仗,打赢了,就什么都有了!
所以,于豆不满足于做个富家翁,刚好朝廷实行各项新政,要经略草原,于是他乘风而起,拉起上百人规模的马队,深入草原,抢劫那些不归顺的部落。
搜刮财物后,把牲畜直接转卖给在附近放牧的“己方部落”,把女人和孩子带回来。
漂亮、健康的女人留着,其他人,卖给商号。
这就是于豆的买卖,是他的主业,去年做了一年,收获颇丰,连本带利赚回来,今年继续。
他明白‘牙人’其实是做不久的,新开的商号,以及初来乍到的部落,相互间迟早会熟悉起来。
他不是贪图牙人撮合买卖的那一点提成,而是要通过牵线搭桥来发展人脉,建立信用,尽快把名声打响。
既要和部落酋长混成“自己人”,也要和各商号结下交情,让别人相信自己的能力和信用。
如此一来,他带着队伍在草原上晃悠、寻找目标的时候,就能从其他部落口中问到有用的消息。
只要能做到消息灵通,无论是偷袭或者撤退、突围,都能来去自如。
况且,认识的部落酋长多,在草原上抢劫之后,就近转卖牲畜也方便。
否则,临时碰到陌生部落,对方心中提防,己方想靠近都未必行得通,遑论“销赃”、打听消息?
打劫归来、返回边城后,还得将手头上的俘虏卖给商号,若和商号掌柜是老相识,总是会方便许多,能尽快脱手。
毕竟奴婢每日都要吃喝,这也是开支。
另外,他有军职在身,若能做到消息灵通,获得关键的消息,那就有立大功的机会,立了大功,就能晋升。
关键的消息,可以是某某突厥大官到了哪个地区,亦或是某某地区,突厥人正在集结...
这种消息十分重要且珍贵无比,买却买不来,要想靠不断地侦查来获取,跑断腿都未必听得到半点风声。
所以,于豆要借助在草原上四处放牧的部落,以其为耳目,关注草原上的风吹草动。
他给自己规划的“主业”,就是带着马队在草原里游荡,抢劫、抓奴隶,以此不断积累资金,扩大队伍。
顺便刺探各类消息,一旦发现机会,就偷袭突厥部落,杀几个大官、大酋长,立军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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