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制度(二)(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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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是否需要采用军衔制度的问题上,李洪涛考虑了很长一段时间。

  按照李洪涛的想法,军队初期只需要军职制度,即确定各级部队的军官,不需要采用与其对应的军衔制度。可是,李洪涛很快就发现,军职制度并不能够完全体现出军人在军队里的地位与价值。

  比如,水辛逸是甲队中所立战功仅次于李洪涛的第二号“功臣”,却只是个班长,比一些没有立战功,通过考核晋升的副排长还要低半级。

  正是如此,李洪涛决定引入军衔制度,并且明确军衔与军职的适用范围。

  军衔代表一名军人在军队里的地位,以及对军队所做的贡献。

  军职代表一名军人在军队里的指挥权限。

  李洪涛没有“推陈出新”,去“发明”一套新的军衔制度,直接引用了他前世服役时的军衔制度,再根据实际情况,对军衔制度做了小范围的调整。

  士兵设:一等到三等三个级别,一等兵为最优秀的士兵。

  士官设:分为下中上三个级别,暂时对应副班长、班长、副排长三个军职。

  军官暂时只设了三级尉官:排长为少尉,副连长为中尉,连长为上尉。

  也就是说,李洪涛也只是个“上尉”。

  一些特殊部队的军职与军衔并不完全对等,比如水辛逸就是少尉军官,方蓝、章建秋、钟素珍为上士,邹容为中士,连属侦察班的另外四名士兵全为下士。

  因为军衔代表军人的地位与做出的贡献,所以李洪涛也对军饷制度做了相应的调整。

  军饷的多少不再与军职对等,而是与军衔对等。另外设立了与军职对等的补贴军饷,以此确保同军衔,军职较高者能拿到更多的军饷。

  因为李洪涛还没有富裕到能够发出军饷,所以全体一百多名官兵能拿到的还是李洪涛开出的“白条”。

  设立军衔制度让李洪涛体会到了建立一支军队的困难。

  李洪涛熟悉的军队制度并不少,比如,针对专业军人设置的专业士官体制,功勋体制,军队的福利体制等等。可是,这些都无法推广,或者说无法立即推广,只有在时机成熟的时候才能够拿出来。

  当天晚上的考核结果还不错,绝大部分官兵都正确的判断出了三级九种军衔标志。

  “从今以后,你们就要将这些肩章佩带在自己的肩膀上。”李洪涛拍了下左肩膀上的肩章,“就是这个位置,直到你们获得更高的军衔后,我才会收回你们现在的肩章,同时发给你们新的肩章。我要向各位强调一点,军衔并不仅仅只是一种荣誉与地位的象征,还关系到了各位今后的福利与军饷的多寡。”

  “报告!”田方又急不可奈的举起了手。

  “田方,你是不是要问,军衔与军职的关系?”李洪涛笑了起来,“我先做一个简单的说明:军衔为先,军职为后。具体的意思是,今后的军饷与军衔对等,不再与军职对等。其次,某一军职可以由更高军衔的军官担任,却不能由更低军衔的军官担任。比如,担任排长的最低军衔是少尉,可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排长可以晋升为中尉,甚至是上尉,却不能由上士担任排长。现在,各位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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