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西林守捉(上)(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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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切,都来自从小与他一起在河东长大,他来到西域后追随他而来的读书人第五馨建议的,此人实际上也就是勉强会读书识字,不过在刘龙仙的运作下摇身一变成了西林守捉城的录事参军。

  刘龙仙长得高大英俊,乍一看也是一表人才,但他时不时从三角眼露出的凶光以及嘴角常挂着的讥诮显示了此人的本来面目,而第五馨无论相貌、人品都不堪入目之人,用獐头鼠目来形容他一点也不过。

  刘龙仙在营州待不下去,那是因为他遇到了比他更加狠厉的安禄山,否则以他的能耐完全可能爬得更高。

  但无论如何,在大唐,作为武将,只要你剽悍善战,些许小节朝廷是不会放在眼里的,何况,凡是“小节”不佳者朝廷更放心。

  论起征战杀伐,刘龙仙完全当得起“剽悍善战”四字,他的武器是一杆一张二尺长的十二斤狼牙棒,其实他原来的武器是长柄斧,后来或者是为了想起祖上是匈奴人,或者为了在朝廷诸公眼里加深自己是“胡人”的印象,将长斧改成了狼牙棒。

  他的身后还有一副三石力的角弓,在他的狼牙棒和角弓的威慑下,近三年西林守捉一带完全相安无事,北面的摄舍提、中间的弓月、南面的胡禄居都被他压得服服帖帖的。

  这就很了不起了,要知晓,胡禄居是两万户的大部,摄舍提、弓月也是万户的部落,任意一部只要出动几千骑就够西林守捉喝一壶的,但刘龙仙凭着他的凶悍以区区一千五百府兵便将彼等压服了。

  就凭这一点,无论他在西林守捉如何胡作非为朝廷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刘龙仙身后的一百骑也大有来头,其中的十名什长都是来自以前他营州的手下,内中有汉人、契丹人,也有新近从辽东崛起的渤海人(粟末靺鞨人)以及高丽人,无一不是从尸山血海里杀出来的。

  在一般人印象里,好像游牧部族的牧户都很剽悍善战似的,实际上他们大多是普通牧户,绝大多数时间是与牲口待在一起,虽熟悉弓箭,但若是遇到正规的骑兵还是要差得远。

  何况是刘龙仙这种从四战之地(契丹、高丽、靺鞨)营州杀出来的?

  他被契丹人俘虏后竟能一个人从遥远的松漠都督府逃到汉地,其精明强悍就可见一斑。

  杀气,远比孙秀荣少年兵浓烈的杀气弥漫在这支骑兵身上。

  有人说如果一个人满是杀气的话,会连带着他的马匹、猎犬也是杀气满满,刘龙仙这一百骑都是清一色黑色焉耆马,加上他又擅长装神弄鬼,每人弄了一件黑色披风,百余“黑骑”奔驰起来十分拉风,十分恐怖,让遇到的牧户纷纷躲避不迭。

  在这个时代,想要有人死心塌地跟着你,最便捷的法子就是让他们与你一起享福,刘龙仙就是这么干的,他从各部压榨得来的财物他统统只取三成,剩下的全部分给手下,对他最亲近的十名手下更是十分亲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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