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死神小学生的保留节目(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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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五,如果产生冤假错案,还来得及补救。

  其六,人都是会改变的,给犯人一个机会改过自新。

  而最后一点死刑会耗费更多本来就有限的司法资源。因为慎杀的原则,日本对可能被判死刑的案件的审查程序非常严格,审判成本远超于判终生监禁。

  而且日本死刑的量刑标准是“永山原则”,来源于一名少年作家杀人犯的名字,他少年贫困,怀着对金钱的渴望,对社会的仇恨和愤怒杀死多人,入狱后以自己经历写书,成为天才作家,吸引众多粉丝并社会上掀起了“废死”潮流,从地方法院,到高等法院,最后东京最高法院,不停改判一直扯皮了22年,最后最高法判定死刑并驳回上诉。

  因这件案子,日本最高法对死刑量刑标准也有了一定的指示:

  按照现行死刑制度的立法,根据犯罪的性质、动机、方法,结果的严重性,被杀害者的人数、遗属所受感情伤害、社会影响、犯人的年龄、是否有前科、犯罪后的情况考察。罪行确实十分严重,无论从量刑的角度来看,还是从预防犯罪的角度来看都可以被处以死刑。

  死刑在判决后有漫长的上诉程序要完成,即便用尽所有上诉机会,还必须由法务相签署执行令后方可执行。

  但是多数法务大臣因为政治主张或其他个人原因,普遍不愿意充当刽子手的角色,拒签执行令,从而导致日本国实际执行死刑的案例非常之少。

  在日本,法务大臣可以依据自己对死刑的态度自由裁量是否签发死刑命令书。

  而且多数法务大臣因为政治主张或者其他理由不愿意当刽子手,在任期内迟迟不签发死刑命令书。根据统计,在日本死刑犯从被判处死刑到执行死刑的平均用时为7年半。

  有一位法务大臣甚至在任期间,就没有签署过一份执行命令。

  所以白羽可以想象现实的日本想要执行死刑有多难。就是上一世,他说了解的日本也是如此。

  2008年,一位凶手驾驶货车闯越红灯冲进行人步行区,导致5名行人惨遭撞倒辗压。下车后挥舞着匕首,攻击被撞倒的路人群众,先后刺伤12人,最后造成7人死亡。但这位凶手死刑仍未执行,仍在关押中。

  紧接着是一位疯狂骗婚杀人的女嫌犯,接连从15名以上男子身上骗取大量金钱,通过烧炭的将男方一一害死,并制造其自杀的假象。但被判处死刑的她,在狱中好吃好睡,还在监狱中结了两次婚。

  而且根据日本司法判决的惯例,刑事案件中,如果行凶者杀害的人数为1人,那么法庭在量刑裁决时通常不会做出死刑判决。

  同时白羽还知道日本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死刑应在死刑的终审判决下达后6个月以内由司法部长签发死刑执行令,签发后5日内应当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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