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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一系列人事变动中,沈默始终谨守着廷推的原则,并未干涉过人选的确定,并且通过圣旨明确规定,今后凡是四品官员的任命,必须由吏部尚书主持会推,三品以上官员,必须经由内阁大臣和部院长官廷推方可任命,其他方式无效。
这本就是约定俗成的规矩,沈默只是以圣旨的形式,将其法令化和确定化。而且沈默凸显了吏部尚书的职权,并未使内阁一家独大,而是实行中枢机构的二元制,即天官和首辅分权制衡,这让杨博十分的满意,也堵住了说他要独裁的悠悠众口。
在入阁人选上,除了诸大绶之外,魏学曾和陆树声,都不算沈默的亲信,这又让人看到了首辅大人的一颗公心。然而实际上,魏学曾号称大炮,陆树声是嘉靖二十年的会元,都是出了名的道德之士,两人有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没有私党,也不会结党。
一个月后,刑部尚书马自强致仕,由本部左侍郎孙鑨接任。诸人以外,工部尚书朱衡、左都御史葛守礼留任。至此,京中内阁、六部和都察院的大僚确定下来,沈默便适时推行他的‘以用舍刑赏还公论’,规定但凡军国大事、国策制定等朝廷重大事项,必须经由廷议,如果无法议出结果,则以投票决策。像廷推一样,廷议自来就有。至于投票决策,这也不是新鲜玩意儿了,当年‘封贡议和’之时,高拱便玩过这手,当时便十分顺利的推行,现在沈默将其固定下来,自然也没什么阻力。
最初百官担心,沈默将司礼监手中的权力收归内阁,会不会展开前无古人的独裁,那样不管他沈阁老多么德高望重,百官也不会跟他合作的。但是沈默将最重要的人事权和立法行政权再次从内阁分出,交由公卿大臣共同决策,这下子就迥异于高拱那样的独裁者,反而给人以推诚布公,集思广益的感觉,这是他少受非议的重要原因。
然而只有对朝政最谙熟者才会明白,沈默仍然掌握着说一不二的权力,因为在六部之中,沈默的同门亲信,便占据了兵、刑、礼三尚书,以及十二位侍郎中的七人。无论是廷推还是廷议,都有人数过半的优势,这样无论他想做什么,还是没有人能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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