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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们来简要说说西晋王朝的军事制度,省的大家在以后的时间里弄不懂这么多的将军到底是干什么的。
西晋名义上的最高军事长官有三个,就是八公里面的大将军、大司马、太尉。但我们前面说过了,这三位其实只算是名誉总司令,如果不另加官职和待遇,和军队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真正说了算的人,并不担任某个特定的官职,而是享受一种待遇,叫做“都督中外军事”,有时候也被简称为大都督,意思就是全国对内对外的军队事务,全归这个人官,以后我们看西晋王朝里实际上的三军总司令,不要看谁是大将军、大司马、太尉,而要看谁享受“都督中外军事”待遇,有这个待遇他才说了算,才是真正的最高军事指挥官。
地方上的军事体制就比较复杂,大致分为各大将军享受都督待遇而统领的中央军和州刺史、郡太守、县令们带领的地方军。西晋刚建立的时候,基本上就是以州来划分军区,在某些紧急情况下,就会设立横跨几个州的大军区。
西晋中央军制度基本上承接的是曹魏帝国,看一个人是不是地方军区司令,不要看他有多厉害的将军称号,而是要看他是否享受“都督军事”的待遇。打个比方,如果一个人有征西将军的称号,并不能说他就是东部军区总司令,而如果他享受“都督西北军事”的待遇,他才是真正的西北各地区总司令。对于地方上来说,都督军事权力最大,监军事次一些,督军事又次一些。
中央军的各大司令,或者说都督们,还有另外一项加强性质的待遇,就是持节。持节的意思就是代表皇帝治理这个地方,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军区司令又同时享有持节待遇,那他往往就又掌握了这个军区的行政权和司法权,说白了就是这个地区的土皇帝,什么都能管。持节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就是使持节,享有这个待遇可以直接处死俸禄两千石以下的官员;二等是持节,可以直接处死没有官位的人,战争时期也可以直接处死俸禄两千石的官员;三等就是假节,只有在战争时期才可以杀掉触犯军事命令的人。
西晋地方军比较好理解,基本就是各个刺史或者太守、县长带领的部队,地位和中央军自然没法比,后来一度还有被废除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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