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三五 新规矩与舆论战(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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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海南岛上原本那些自己拥有土地的自耕农以及地主,他们的耕地当然也需要向官府缴税,税额是总产量的,百分之十二点五——如果是自己种地,就只需要缴纳这么多。如果是租给佃户种,那么恰如上文所言:地主最多能收取到八分之三的租子,其中需要缴纳给政府,自己可以留下四分之一。

  除此之外,压在明朝老百姓身上的另外一座大山——每年需要为国家承担的劳役也全部取消,政府需要大量劳动力的话,将采用花钱雇佣的方式进行,而不再强征人力。

  今后琼海军政府辖下居民唯一需要承担的就是兵役:所有十六岁成年男子都有服兵役的义务,服役期为五年。不过允许花钱申请免役。报名应选以后没有被选中也算尽到了当年义务——大部分人其实都选不上。因为琼海军执行的精兵原则,对身体素质要求甚高,人数也要得不多。

  原本大明朝廷对读书人的优免政策仍然保留:秀才,举人,进士,根据功名高低有不同程度的免税数额,同时免除兵役。而且琼海军政府在此基础上还增加了一个门类:军烈属家庭也同样免税,额度等同于秀才。

  ——海南地区文风不昌,进士举人很少,秀才也没几个,原本的免税政策其实没多少人能享受到。但军人家庭可就不一样了,这条政策一出,只要当兵就能帮家里免税,加上配套的退伍军人安置制度,当兵复员以后往往就能进入到政府部门工作,吃公粮,算公家人……就算回乡也是担任民兵队长,村干部之类的地方带头人,这导致琼海军辖下的军人地位直线提高。从最初一听到招兵就躲,到后来塞钱给招兵干部想要入选,其间也没相隔多少时间。

  …………

  规则制定的很明确,也确实减轻了老百姓的负担,新规则发布以后必然是得到了万众支持,引来一片欢呼感谢了?

  ——做梦呢。这些规则在刚刚宣布的时候,却是在琼州地区引起过一阵轩然大波——不是支持,而是反对。几乎所有人都众口一词,说短毛横征暴敛,大肆提高了朝廷赋税!什么“三七五减租”,明明是加赋!

  为啥这么说——如果仅仅从公开的数字比例上看,琼海军收取的赋税:百分之十二点五,的比例,确实比大明本土要高了不少——明朝的财税制度到后期基本就是一团乱麻,哪怕后世最翔实的学术性论文也没法子总结出一个比较清晰的结论。

  然而在名义上,大明朝廷收取的赋税,却一直是严格按照“祖制”,也就是朱元璋时代留下的规矩来收:只有十税一甚至更低。后来还经过多次减免,很多地方甚至多少年都没交过税了。

  当然实际上,这种低税率也仅仅只有个名义上,后面很快增加了各种各样的名目:什么提编,加派,三饷……以及地方上的黄榜白榜,淋尖踢斛,银两火耗之类,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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