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7章 倡导"易卜生主义"(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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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道德 法律宗教既没有裁制社会的本领,我们且看“道德”可有这种本事。据易卜生看来,社会上所谓‘道德’不过是许多陈腐的旧习惯。合于社会习惯的,便是道德;不合于社会习惯的,便是不道德。正如我们中国的老辈人看见少年男女实行自由结婚,便说是“不道德”。为什么呢?因为这事不合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社会习惯。但是这班老辈人自己讨许多小老婆,却以为是很平常的事,没有什么不道德。为什么呢?因为习惯如此。又如中国人死了父母,发出讣书,人人都说“泣血稽颡”,“苫块昏迷”。其实他们何尝泣血?又何尝“寝苫枕块”?这种自欺欺人的事,人人都以为是‘道德’,人人都不以为羞耻。为什么呢?因为社会的习惯如此,所以不道德的也觉得道德了。

  “这种不道德的道德,在社会上,造出一种诈伪不自然的伪君子。面子上都是仁义道德,骨子里都是男盗女娼。易卜生最恨这种人……”

  亨利克•易卜生(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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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28年—1906年5月23日),挪威戏剧家,欧洲近代戏剧的创始人。他的作品强调个人在生活中的快乐,无视传统社会的陈腐礼仪。其突出贡献是在欧洲现实主义戏剧走向衰落,自然主义和颓废派文学十分泛滥的时代,高举现实主义和民主主义的旗帜,并创造了以设疑性构思、论辩性对白和追溯性手法为基本艺术特征的“社会问题剧”体裁。其创作实践和社会影响,也足可与莎士比亚、莫里哀等戏剧大师媲美。最著名的有诗剧《培尔•金特》(1874~1875),社会悲剧《玩偶之家》(1879)、《群鬼》(1881)、《人民公敌》(1882)、《海达•加布勒》(1890);象征性剧作《野鸭》(1884)、《当我们死而复醒时》(1899)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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